【司法覆核】質疑申車牌查冊政策緩慢 記協入稟申覆核指政策違憲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4/04/06 00:16

最後更新: 2024/04/06 11:51

分享:

分享:

運輸署早前因應港台《鏗鏘集》前編導蔡玉玲車牌查冊一案,早前完成檢討車牌查冊程序,並於1月初公布「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」之政策,查冊只可用於7種指明用途,當中並不包括傳媒採訪。香港記者協會今(5日)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,指傳媒申請車牌查冊須符合「重大公眾利益」,政策實施至今近3個月,署長仍未就傳媒申請作決定,質疑過程繁重及緩慢,並須披露新聞調查內容,記協要求法庭頒令及聲明政策有違人權法賦予之言論及新聞自由,屬越權及違憲,要求署長於合理時間內,就合法新聞用途之車牌查冊作決定。

申請人香港記者協會,建議答辯人運輸署署長。

運輸署於1月5日,就已完成檢討車牌查冊程序,公布《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的指引》,同月8日起實施。政策要求申請人申報查冊目的須符合7種指明用途,當中不包括傳媒採訪報道;至於新引入「例外情況」機制所指須涉及「重大公眾利益」。

入稟狀指,根據署長電郵回覆,截至3月27日,署長共收到16個基於「公眾利益」而提出之申請,當中13個為新聞目的,署長要求其中4個申請再進一步提供資料,另外4個則仍在處理中,5個已撤回申請。即新政策實施近3個月以來,未有傳媒申請獲成功批核或已作出決定。根據報道及原告獲得之證據,署長要求傳媒申請人披露詳盡新聞調查內容,此舉顯示對新聞界角色之誤解,作出不合比例及不恰當要求。

原告於入稟狀續指,政策申請過程繁重、緩慢及不確定,有關要求亦令申請非常困難。記協部分成員自1月8日起,基於公眾利益提出申請,截至3月27日,沒有任何傳媒申請獲批核或作出決定。

入稟狀指出,有關限制干預新聞自由,原告要求法庭撤銷不合法及不合理之政策,聲明政策有違人權法賦予之新聞及言論自由,屬越權及違憲,並聲明署長須迅速及於合理時間內,就合法新聞活動目的之車牌查冊申請作出決定。

下載HKET App,追蹤TOPick WhatsApp頻道,睇全方位資訊:

【中下學試題免費下載】  【名校專區升學攻略】

【食物安全超市大搜查】  【職場智慧求生術】

記者:林育慧